新定西讯 (新定西·定西日报记者 蔺泽华)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实施了6个方面的支持政策,为我市房地产经济和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房地产企业不再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准入,在办理了预售许可后即可申请期房抵押贷款。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经营困难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目前有岷县一家企业申请降低了缴存比例。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纳入征信记录,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缴存职工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或贷款为未婚子女购买住房,子女也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或贷款为父母买房。从现在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各类“陇原人才卡(服务卡)”持卡人、市委人才办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更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自建住房也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年限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按5年期执行。放宽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金,提取额度从12000元/年提高到14400元/年,可按月或按年提取。
截至5月底,归集公积金8.76亿元,为1457人发放住房贷款6亿元,37825人提取公积金4.9亿。历年累计归集148.25亿元,发放贷款135.62亿元,提取69.2亿元,为职工购租房提供了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