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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
时间:2022-08-18 14:40:22 来源:定西日报 阅读量:28编辑:

李慧丽

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如何促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融合发展始终是历史课题。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推动农业农村与国家同步实现现代化、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甘肃作为黄河沿岸的重要省份,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发展形势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实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共生发展显得极为重要。

要深入贯彻城乡协调发展理念。新时代城市建设不能只局限于乡村振兴或新型城镇化建设某一方面,而要贯彻落实城乡共生协调发展的理念,“国内外实践证明,协调发展是有效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成功之路”,任何行动的落实都必须要有思想理念的指导,所以,促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合共生发展,确立城乡协调发展的理念极为必要。

要科学规划,实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规划是建设的蓝图”,因此,在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时,要统筹规划县域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发展,以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科学的政策,使农村人口愿意留下来建设家乡,并吸引城市人口“走进来”建设家乡。

要加大特色产业开发力度。产业兴则经济兴,产业强则经济强,产业的发展对县域的发展有重要作用,要对照产业兴旺标准,实施特色产业提质工程,推动如中药材、蜂蜜、猫尾草、畜牧业、高原夏菜等产业增效升级,不断以特色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农民生活质量,拉动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实现城乡的良性互动。

要加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实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要以有效解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同时,在此基础上利用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实现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有机衔接,从而拉动发展。

要深化农村户籍改革,促进农民就近城镇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等措施,实现农民就近城镇化。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管理手段,优化配置资源,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到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水平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历史发展进程动态来看,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而且也必然是互促共进、协调同步的。当城镇与乡村共同富裕时,城镇里的新市民和乡村的新型职业农民就有了选择在乡村还是城镇的条件,农村“空心化”及城市的“臃肿病”等一系列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实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同发展势在必行。     作者单位:岷县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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