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不懈追求。建设法治强国,注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建设必须抓好四个环节。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强国建设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法治的重视是空前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系统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和重点任务等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思想传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动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厚植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等重大部署,夯实了“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法治建设已从静态的法律体系向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然成型。然而,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进入新时代,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等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新阶段,持续以改革的办法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法治强国的必然选择。
深入推进高质量法治实践。实施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推进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的法治实践,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基础性工程。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秩序而无讼才是法治的目的和最高境界。全民普法进入“八五”普法新阶段,要持续不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有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全过程人民民主、协商民主、“无讼”社区等法治实践形式,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从而筑牢法治强国群众基础。
抓住“关键少数”,推动“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从历史的角度看自古以来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会产生“头雁效应”,推动老百姓这个“绝大多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法治强国建设进入新时代,无论是法治理论建设还是法治体系建设都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但在法治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法治权威和公信力不强、全民法治观念与法治建设进程不相适应、传统观念与法治观念时有相悖、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就迫切要求我们持之以恒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持之以恒提高法治实践质量、持之以恒抓“关键少数”,以追赶的脚步推动“绝大多数”迈向法治强国。
曹应科
(作者单位:临洮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