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西讯 近年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检察建议工作见实效,为临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检察建议工作,对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和回复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政法委报送备案,坚决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建立“检察+人大”联动机制,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督导调研等制度,提高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党政履责一体化考核。经积极争取协调,2022年在全省全市率先推动检察建议纳入全县平安临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2023年,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度党政履责管理一体化考核评价办法》考核项目,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推动检察建议落实见效。
依法能动履职 ,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坚持能动履职,推进诉源治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案源渠道,有针对性的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如开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辖区内18个乡镇和37所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消毒处理不规范、“小饭桌”饮食安全、“五毛食品”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开展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针对道路窨井盖缺失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坚持服务大局,防范化解风险。借助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在金融安全等领域融入社会治理,以“小建议”消除大隐患,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社会保障类国有财产的公益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追回少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利息191.92万元。
严把制发标准,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做实调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相关部门、询问证人等方式调查核实证据,对于一些隐蔽或难以到达的案件现场,积极运用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对所有案件事实进行系统分析并认定核实后,有针对性地发出有理有据、措施可行的检察建议。规范审批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制定了本院的《检察建议审核管理办法》,严把质量关,所有检察建议在发出前,由案管部门先审核再制发。严格把关内容。要求制发检察建议必须确保文书格式规范、文字简练严谨,内容明确,说理充分;指出的问题精准有针对性,提出的建议有法可循,切实可行,坚决避免“唱高调,空对空”,增强检察建议的严肃性。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建议权威
推行公开宣告送达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结合案件情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第三方人员见证和监督,提升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以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提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监督质效。创新“诉前沟通+回头看”机制,让监督效果落在实处。积极与相关行政单位协调沟通,通过实地勘查、现场走访等开展常态化“回头看”100余次,及时跟踪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准确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未整改或者整改超期的及时起诉并报县委考核扣分,让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讲好检察故事,提升检察建议影响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检察建议影响力。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检察开放日、典型案例、专题宣传片等形式,多维度传播检察声音,扩大检察建议影响力。2020年以来,市级以上网络媒体采稿1008余篇,在《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定西日报》等传统媒体刊发231余篇,提升了检察建议工作影响力。推广经验做法,提升检察建议监督效应。及时总结检察建议经验做法,被高检院、省市院公众号等媒体采用,特别是专项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上级院以检察简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方式推广,工作成效被甘肃卫视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专栏宣传报道,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建议的认同感和支持度。(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