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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评】基层减负要“减”到点上 “落”到实处
时间:2024-06-06 15:00:27 来源: 阅读量:44

“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习近平总书记4月22日在重庆考察时,对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基层减负,不是“一时的事”,而是“一直的事”,要在“减”和“不减”之间做好平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让干部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减“痕迹”不减“质效”。工作“留痕”是必要的,但必须以客观实际为基础,切不可为留痕而留痕,如果片面追求“留痕”而虚于工作落实,必将导致工作“留痕”变味走样。基层减负,就要从根本上下手,不以影像资料、清单台账等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将干部从“过度留痕”的桎梏中解救出来,走出为留痕而留痕的“怪圈”,将精力放在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中。

减“过程”不减“结果”。应付层出不穷的会议、表格、检查,只是为了尽快交差;应付各种督查检查,以致无法专心完成工作,这种种现象,一度成为基层干部的疲态写照,也一定程度上导致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这些无谓的事务中逐渐消除。基层减负,需破除种种“怪象”,精简各类会议,控制会议时长;整合各类工作,避免同一工作重复上报;厘清权责,避免乱压担、不挑担,从“过程”严格把控,精简无用事务。

减“压力”不减“动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病根甚深,这与思想观念、制度机制等密切相关,虽“根子在上面”,但“体现在基层”,最终表现为基层干部工作繁琐、压力过大。基层减负,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听取基层干部心声,建立长久制度,切实将减负落在实处。要把基层减负与激励担当作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容错机制,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导向,让干部在“释压”的同时“添能”,始终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赵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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