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座新的里程碑。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普法工作从阶段性任务迈向常态化、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更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构建法治社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核心在于“普”,关键在于“实”,目标在于“信”。所谓“普”,意味着覆盖要广,要推动法律知识进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确保不同年龄、职业、地域的公民都能便捷地获取法治知识,感受到法治的关怀。所谓“实”,意味着内容要精、形式要活。普法不能停留在枯燥的法条宣读,而应紧密结合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将晦涩的法律语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道理;要善用新媒体技术,以案例解读、微视频、互动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浸润心田。所谓“信”,是普法的最终归宿,即引导公民从内心认同法律、敬畏法律、信任法律,将法治内化为行为准则与价值追求,真正使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信仰。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等在普法中的责任,构建起“大普法”工作格局。这要求各方力量协同发力,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融入日常管理服务之中。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引领绝大多数;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抓早抓小,在心灵深处播下法治的种子;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意识到,自己不仅是普法的对象,更是法治建设的主体,积极履行维护法律尊严、参与法治实践的责任。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是新征程上法治社会建设的再动员。让我们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共同筑牢法治中国的社会根基,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桑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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